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三明城投集团熙城物业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青少年宫、三明市图书馆、碧湖周转房和各商业小区电梯轿厢投影广告对外承包经营;
3.比选项目地址:三明市青少年宫、三明市图书馆、碧湖周转房、佳和人家、泰和人家。
二、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视频广告设计、发布等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同类型项目电梯投影视频广告承包经营等相关经验;
5.同类型项目电梯投影视频广告承包经营相关证明(如承包合同等)。
三、对外承包经营的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期限:三年
(二)承包费用标准及交付方式:
1、承包费用:每年承包费用最低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年(含电费);
2、押一年付一年,按年交费;
(三)双方责任义务
1、项目提供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三明市青少年宫”、“三明市图书馆”、“碧湖周转房”和“各商业小区”等项目共计18部电梯轿厢作为合作设备(详见《电梯轿厢清单》);
2、承包经营方责任和义务
(1)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与该视频设备相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包括安全事故的损失赔偿等所有相关责任。
(2)运营方面
①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凡是涉及到与项目提供方(包含集团所有子公司)业务相关的有竞争性的广告内容需报项目提供方进行审批后方可播放;
②日常播放时段需根据上班作息时间,音频广告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所有视频广告每天总时长不能超过12小时;
③设备投放安装费用及维护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④无条件免费播放项目提供方要求的文明宣传、项目宣传、招商宣传、招聘信息等相关视频内容,播放时段由项目提供方指定。
(3)管理方面
①合同期满后承包方需将电梯轿厢恢复原状,如有损坏电梯轿厢的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恢复再移交项目提供方接收;
②承包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因广告内容、播放时间和其他类型的投诉和诉讼,一切处罚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承包费,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项目提供方将停电。超过三个月的项目提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强制收回承包电梯轿厢,并每日按照所欠金额的3‰向承包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2.因承包方未按项目提供方要求开展日常运营工作,经项目提供方多次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提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强制收回承包电梯轿厢。承包方已支付的承包金、履约保证金及投入的设备,项目提供方均不予退还和补偿。
3.因承包方原因在运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涉及到严重投诉和法律诉讼的,项目提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强制收回承包电梯轿厢。承包方已支付的承包金、履约保证金及投入的费用,项目提供方均不予退还和补偿。
四、比选及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五、比选保证金
1、本施工项目的比选保证金金额为: 壹仟元整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
4、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三明城投集团熙城物业有限公司
账 号:18104010010009907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5、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选人在比选后7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人不履行承诺,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六、报价材料提交要求:
1、比选材料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比选文件)
①开标报价信;
②企业概况;
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网址:shixin.court.gov.cn);
⑧业绩证明(运营合同等)。
2、比选材料要求
①比选材料要求A4纸编制后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②比选材料要求每页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
③比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比选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3.截止时间:参加比选单位应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7月05日下午15:00前送达至我司,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4.报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栋3层;
5.报名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598-7992839
七、比选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5日下午15:30点 ;
2.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栋三层 ;
3.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 、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