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福州三明大厦客房床垫床架比选项目;
3、比选项目地址: 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二、最高控制价
最高控制价: 30 万元(具体清单参数附后)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7年至2019年)20万以上三星级酒店业绩不少于3家,并提供采购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1、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栏上公开公示。
2、公告时间:2020年 4 月 30 日至2020年 5 月 5日,随时探勘现场(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三明大厦)。
五、比选报名方式
1、凡愿意参加比选的比选人请于 2020年 4 月 30 日至 2020年5 月5 日9:00-11:30、15:00-17:30(含节假日)之前,向比选人报名。于 5月 6日下午16:00提交申请,提交保证金 1 万元,未提交申请及保证金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2、提交保证金方式:以转账方式及投标人提交转账银行凭证或开标现场人民币现金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式递交。转账必须于2020年5月6日12:0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
(1)公司名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2)账号:1160 2010 0100 0004 16
(3)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招标人规定的中标货物交付《工期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合同要点:
1、中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成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中标方中标后须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予支付本合同预付款项。
2、款项支付:中标方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完合同内容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7%款项。
3、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需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中标货物运送到业主指定地点安装到位。若延误工期按2000元/天处违约金,违约金从投标人中标价款中直接扣除。
4、产品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中标后提供货品质量必须符合招标内容所有条款要求,如若质量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赔偿损失解除双方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环保要求经第三方检测不合格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在规定工期内延误供货工期长达15天的,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中标价款的15%违约赔偿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应符合《国家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及要求》GB/T3324-2017标准要求,投标人产品整体环保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布艺软包质量应符合《国家软体家具沙发技术条件及要求》GB/T1952.1-2000标准要求。
6、投标人供货材料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福州三明大厦客房床垫床架参数和数量清单。投标人如所提供的货物选用更高于本招标文件中的材料材质质量要求的,根据业内市场品牌物价标准,投标人投标文件经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7、质量保修金: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七、比选及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比选时间2020年 5月 6 日 16时,在福州三明大厦(福州华林路65号)十六楼会议室。采用的评选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6日
16 时。提交地点为福州三明大厦(福州鼓楼区华林路65号)十六楼会议室。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企业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各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到福州三明大厦开标现场的与会人员请自觉配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并需测量体温,合格者方准进入开标现场和探勘现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报名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联系人:吴新芳 联系电话;13705007863
张河栲 联系电话; 1355943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