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沙省一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路网建设工程(规划三路、规划六路)工程要求,就该项目所需路灯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规格、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含税) |
备注 |
1 |
LED路灯 |
高12米臂长2米单叉25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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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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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ED路灯 |
高10米臂长1.5米单叉12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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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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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ED路灯 |
高10米臂长1.5米单叉9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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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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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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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以上货物设定最高控制总价(最高控制价:89224元),超过控制价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以总价为准,总价与单价不符的,以总价调整单价。采用总价最低法确定中标单位。
3、以上货物价格为固定单价,货物的实际数量以买受方实际需求为准,货物价格包括产品制造、运输、装卸、抽样检测费、损耗、售后服务、税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所得的总价开票以及相关规定须交纳的其它费用等。
4、以上货物报价含配件、不含安装费、不含基础。
5、交货日期: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实际要求,以电子邮件通知或者书面签收为准,邮件发出成功或者书面签收当日即为送达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足额提供货物。
6、验收标准及方法: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双方按照到货的批次双方共同见证下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或采购人有权在不告知出卖方情况下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测取样及次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7、货到指定工地现场经检测合格后次月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8、送货地点:白沙省一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路网建设工程(规划三路、规划六路)施工工地。
9、此招标采购表((SMCF-WZCG-A20200501)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于2019年 5 月 14 日下午17:00之前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交纳至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SMCF-WZCG-A2020050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 598900035710202
12、在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现场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
13、以上报价请于2020年 5 月 15 日 4 点00分之前盖章密封件送至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三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单必须按以上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上必须要有报价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该报价单内的要求进行修改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邱光清 电话(手机):18906988223
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