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庄园二期停车位、路面标识标线、交通设施及门牌号楼(层)栋号、房号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永政文[2019]26号文件规定,邀请注册地在永安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城东大道2233#;
2.2工程建设规模:森林庄园二期停车位、路面标识标线、交通设施及门牌号楼(层)栋号、房号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39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森林庄园二期停车位、路面标识标线、交通设施及门牌号楼(层)栋号、房号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故确定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5705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单位需自行配备道路划线相关设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纸质 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7月 14 日8 时30分至2020 年07 月 20 日 17 时 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A1幢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7月28 日17: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按明建【2019】30号文执行;或③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形式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或指定公司担保保函或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形式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明建〔2020〕3号),调整投标保函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注:①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在市住建局登记备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出示“闽政通”的八闽健康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及体温测量,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秩序请各投标人代表听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保证开标会有序进行。并核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查询登记表(格式同投标文件格式)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由招标代理发出并同时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网上发布公告(http://www.smctjt.com/),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购)招标文件。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07月29日开标会前现场提交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
地址:永安市 ,邮编: 366000
电话:13860517198 传真: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A1幢302室 邮编:366000
电话:18065838281,传真: /
联系人:邱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8-385309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