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为根本任务,以新一届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表彰为契机,深入拓展“满意在三明”品牌,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重要保障。
一、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协调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鲜明态度看齐,不断提高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建设学习型单位,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调研活动。举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人员专题培训,以及创建工作、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3.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三明的实际和工作基础,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改进创新五大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载体。注重德法兼治,探索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市民文明行为促进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4.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的生动实践,讲好三明故事,传播三明声音,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利用清明、五一、六一、七一、建军90周年、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各地结合“七进社区”“三下乡”,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人们爱党爱国爱乡拥军的情怀。精心组织全国和省级、市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以及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持续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5.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用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到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社会治理和行业管理各个环节,成为人们的生活态度、生活习惯。在广大市民中持久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听党话跟党走,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重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用好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围绕遵守“八不”行为规范和推进文明旅游、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等内容,征集体现特色文化、展示文明创建成果的公益广告,督促各级各类媒体及社会媒介常态化刊播“讲文明树新风”“满意在三明”和 “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健全每月汇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加大各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抽查力度。推动落实《新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促进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健康发展。
6.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注重发挥文化的涵养涵育作用,建设文化厚重的城市。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民俗展演、慰问帮扶、文体健身等惠民利民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认真办好省文明办在我市举办的端午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各传统节日举办以“满意在三明”“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为主题的传统文化展示展演系列活动,做强特色亮点品牌,打造地方节日文化名片。
7.持续推进“好人建设”。认真做好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第五届三明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继续保持入闱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人数位居全省前列。继续推动“模范好人一句话”微视频刊播、“模范好人一堂课”主题讲座、“模范好人一场戏”故事巡演、“模范好人一面墙”宣传栏、“模范好人一条街”展示图、“模范好人一本书”事迹丛书等“六个一”活动。落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礼遇措施,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和帮扶礼遇活动。
三、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做好新一届全国和省级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总评工作。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做好新一届全国和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总评的推荐、考评等工作。制订《2015-2017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总评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全市各类总评工作。年底筹备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总结提升。
9.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突出软环境、文明风尚、城市文化、市民素质建设,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7月份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讨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创建实效。以测评体系为导向,建立完善四级常态长效督查机制,持续推进“六定”创城督查机制,继续开展市区街道(乡镇)创城工作实地测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安排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暗访督查力度,有效落实问题整改和创建问责机制,做好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适时组织一次模拟测评,推动泰宁、沙县2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10.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化农村社会风气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把移风易俗作为重要任务,有效破除炫富摆阔、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现代文明理念。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好一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五古丰登活动示范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
11.深化文明行业、单位创建。深化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完善《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创建、通报、预警、退出、淘汰机制。进一步强化示范带动,引导文明行业、单位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工作。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和“马上就办”落实情况融入到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之中,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倡导文明新风。
12.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动文明家庭建设从城乡社区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拓展。把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情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的重要测评指标。把文明家庭纳入市委市政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序列一同评选表彰,并参照礼遇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将生活困难的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家庭列入慰问帮扶。办好学校(社区、村镇)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举办“十百千”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均衡深入发展。常态化推进“最美家庭”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探索建设体现地方特色的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基地)、村居推广中心、文化长廊等家风传承阵地。
四、全面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3.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学雷锋争当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歌咏和十一“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四项集中性活动。常态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及党史、国情教育以及经典诵读、童谣传唱等活动。组织开展第四届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学习活动,推荐优秀少年参加第四届省“美德少年”评选。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最美人物进校园开展事迹演讲、现场交流和公益活动。
14.规范教育阵地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落实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已建项目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和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优秀辅导员、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评选活动,指导各地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成果网络集中展示活动。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发挥市县两级辅导站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三进”活动,举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团体辅导、亲子心理游戏、心理健康测试及矫正、心育公益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提高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率。推动各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以及各类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落实公益服务政策,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提升服务水平。
1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继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以优质社会资源为依托,以学校需求为导向,以未成年人可接受为标准,重点组织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建立与学校少年宫、校园文化建设相适应、城乡学校兼顾、供需精准对接的文化服务模式。推动中小学校与纪念馆、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建立馆校合作关系,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参与面和影响力。
16.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贯彻落实《福建省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意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着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校园文化建设等三大工程,落实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程要求,打造“书香校园”,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强化文明礼仪的习惯养成教育,推动各中小学校围绕学习、出行、用餐、游览、待人、卫生、环保、劳动等八个方面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教育实践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去。适时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持续深化“一地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创建活动。
17.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举办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优秀童谣、美德格言书法、优秀博文、家教故事五个系列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推动各地开设一批科技工作室,开辟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周末讲堂,举办青少年科学素养网络竞赛。强化执法检查,加大网络违法文化传播打击和惩治力度,组织开展寒暑假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净朗的网络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发动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关爱帮扶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氛围。
五、着力推进三项工作制度化建设
18.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着力深化“邻里守望”“志愿服务驿站”“文明爱心微城”等品牌建设,建立志愿服务联系点。在全市推广专业社工加义工的模式,充分利用“
19.持续推进文明旅游法制化。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把好“六关”,落实好行前教育、旅行团文明督导员、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红黑榜”等制度。抓好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三大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等活动。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加大正面宣传,抓好反面曝光,形成舆论声势。持续推进风景旅游区文明创建,推动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等建设文明旅游示范基地,发挥文明旅游示范效应。
20.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完善“诚信三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建共享、动态管理,强化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领域征信信息的成果运用,真正用信用记录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把诚信制度化建设融入“满意在三明”活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引领和增强民众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针对电话网络诈骗、食品药品违法、金融信用缺失、制假售假等民众反应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失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约束,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打击,建构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六、不断深化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1.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用好三明文明网阵地,用好专题专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督促12县(市、区)全部建立文明网站或开通文明频道,并开设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实现网络文明“全覆盖”,加强与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网络宣传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点多面广的文明矩阵。结合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继续做好道德故事、好人评选、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展播、公益广告展播、点赞节日等专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2.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在三明文明网建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平台,推动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等网上公益项目,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媒体,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宣传融入到网民日常生活中,培育文明新风尚。
23.发挥社会化媒体的作用。组织三明本地社会化媒体,围绕“满意在三明”“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运用网络平台、微信平台,通过开设精神文明专题专区、建立文明网站链接、刊载文明创建信息、讲好“三明故事”等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文明类网站和社会化媒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放大文明效应。
七、深入推进“满意在三明”主题系列活动
24.深化拓展“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创建品牌。持续推进“个十百千万工程”(打响“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品牌,深化十大文明创建项目,推出百篇理论文章,开展千场主题活动,发动百万群众参与),有效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围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活动,扎实落实好省委文明办部署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志愿服务奉献行动、文明礼仪践行行动、马上就办高效行动、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创造优美环境、优质秩序、优质服务,展示三明人民文明素质和形象。
25.开展纪念“满意在三明”30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今年是“满意在三明”活动开展30周年,要把“满意在三明”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相结合,组织开展纪念“满意在三明”30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举办一场研讨会、开展一次征文活动、采访一批活动亲历者、评选一批活动先进典型、举办一次摄影展),在市级主流媒体和网站开设“满意在三明”专题专栏,不断提高市民对“满意在三明”活动和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提升“满意在三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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