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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7 15:14:01    阅读:6976

一、比选说明

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二、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

(一)比选人为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比选申请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在三明市三元区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

(三)比选申请人须指派至少2名专业性强、有丰富经验的执业律师,且其中1名执业律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在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三、比选申请人基本工作

(一)服务范围

作为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的单位包括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和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常年法律服务业务须包含:

1、法律咨询、建议

应比选人要求为比选人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风险评估意见。

2、法律审查

按时在比选人的办公场所,通过集中或约定的其他形式为比选人草拟、修改、审查比选人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管理制度、合同(标的额5万元以上的专业性合同及标的额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法律培训

应比选人要求或按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对比选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内容由比选人决定。

4、诉讼案件分析

根据比选人要求,不定期参加比选人组织的重要诉讼案件的评估分析会,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其他承诺

比选申请人承诺的其他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

(二)服务要求

1、费用要求

上述法律服务和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法律服务除法律顾问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另收费用。

2、及时性要求

比选申请人指定的顾问律师对比选人的法律服务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约定或双方具体沟通时商议的时间内按比选人要求给予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和解决途径。

3、服务方式要求

比选申请人指定的顾问律师对比选人的法律事务应按法律顾问合同约定或双方就具体法律事务沟通时确定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1、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为三年(以最终合同确定时间为准),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支付一次。

2、常年法律顾问费:4万元≤比选申请人报价≤8万元

按照《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规定,以市场调节价确定费用,集团和分子公司费用分摊。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比选申请书中载明服务费总额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除附件1至附件4外须包含的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及比选文件指定的服务范围收费标准;

2、比选文件指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承诺(无承诺可不提交);

3、单独计价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比选人服务范围和承诺服务外的服务项目);

4、律师事务所简介、荣誉证明、执业许可证;

5、指派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情况介绍、荣誉证明、从业经验及业绩;

6、比选申请人特别是顾问律师团队曾经担任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和年限、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处理相关证明资料;

7、比选申请人自愿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比选人提交的资料要求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应密封,封面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五、接受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接受比选申请文件时间: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17时10分止,逾期提交,恕不接受;

(二)接受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楼1313室;

(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楼

联系人:黄昌华   电话:0598-8212820  13559890521

六、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2年3月22日9时10分

(二)比选地点:13楼会议室(1306)

(三)比选小组:由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比选小组成员7人,由城发集团法务部、文旅集团财审部、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旅游和投资事业部和党务专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比选评分

本次比选分为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第四条的要求)、详细评审两部分。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的综合评审。

本次比选以百分制计分,比选人员对各项目逐项评定计分,满分100分(详见《常年法律顾问比选评分规则表》)。

(五)确定法律顾问单位中标选人

根据比选小组的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规则排名,比选小组推荐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公司班子会研究审议决定最终中标人。

七、其他

(一)比选申请人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

(三)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附件1:评分规则

附件2:比选附件

                        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