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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地块1、2、3号楼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1:47:29    阅读:424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MCFWM-D-20220602-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核电地块1、2、3号楼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关于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澄清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二部分 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持有当地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有关部门停业整顿的建筑类企业。 联合体成员另一方应持有当地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未被有关部门停业整顿的建筑类企业

  澄清:根据建质[2006]1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及闽建建〔2015〕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未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取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持有当地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