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康养城临时用电拆除工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生态康养城临时用电拆除工程
2.比选人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康养城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拆除工作
二、比选服务内容
三明生态康养城临时用电拆除工程,包含电力电缆拆除、高压成套配电柜拆除、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800kVA拆除、直流馈电屏拆除、带形母线拆除、控制电缆拆除、砖(石)砌体拆除、高压电力电缆拆除、环网柜拆除、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拆除、砖(石)砌体拆除、余方弃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比选申请人应对三明生态康养城临时用电拆除工程进行承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应向比选人缴纳残值回收款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10000元。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年8月11日15: 3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50938652;
5.监督部门:三明市明城康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有效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在比选活动结束后,中选人需当天现场提交比选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4.残值回收款支付时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中选人向比选人全额支付残值回收款。
5.拆除施工要求:
(1)中选人将需拆除的旧件拆除完毕,并清理干净因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垃圾。
(2)中选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按要求进行操作,制定可行性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求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办理好人身意外保险。
6. 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7.本比选项目为总价包干。拆除范围若有变更,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8.中选人缴纳款项后,比选人出具13%增值税发票给中选人。
9.本项目附件材料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2wA0ZNbQM2Sc1w7nxetPA?pwd=7j85,提取码:7j85。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