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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10:07:39    阅读:5111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岗位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职责

东南设计集团

信息技术员

 

1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技术类等专业;
2.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且近期从事过企业网络信息相关工作;

3.熟悉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电子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熟悉办公软件、应用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维护。

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维护;
2.负责公司网络信息系统、办公系统、应用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和电子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抗压能力强,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人选、公示、体检、协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市城发集团官网(https://www.smcfjt.com/xxgk/rczp)、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权属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公告。请报名者密切关注。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92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三明城发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投递至smrlzy0598@126.com

2)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表内须插入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并调整至合适大小,排版须整洁,内容控制在1A4;《报名登记表》应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doc”作为附件上传,报名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市城发集团官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未及时查询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四)招聘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70分,择优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3人时,采取多轮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8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成绩在“市城发集团官网—信息公开—人才招聘”界面公布(网址:https://www.smcfjt.com/xxgk/rczp),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五)体检、协审和聘用。

1.体检。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发现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协审。对拟聘用人选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情况、

进行协审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协审材料、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党员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应聘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或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体检和协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城发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资及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按照录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招用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其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体检、协审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须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三)应聘者在体检、协审、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协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递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