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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天悦湾项目新媒体短视频、直播运营拍摄制作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15:06:13    阅读:2757

城发天悦湾项目新媒体短视频、直播运营拍摄制作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新媒体短视频、直播运营拍摄制作

3.比选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3: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季度,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合同期限按季度顺延,顺延次数不超过3

二、服务费用

1.所需服务项目及控制单价见附件。

2.具体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比选人不保证项目的最低需求数量。产品不含税单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损耗、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物资及服务,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比选申请人自本比选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接过类似的形象宣传片(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比选申请人配备的导演、编剧/制片需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及个人资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资历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的拍摄设备证明,且满足需求清单内同等级设备要求。

四、比选材料提交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函(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

3. 截止提交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于6月11日上午10:00前送达或邮寄至我司,逾期提交的材料认定无效。

4. 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五、联系方式

     址:福建省三明市城发集团大厦2217室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8-8212788

六、比选及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

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与活动相关的报备工作。

附件:报价清单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