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康养城售楼部绿植花卉租摆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康养城售楼部绿植花卉租摆
2.比选人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比选时间:2024年8月5日15:30
4.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比选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提供三明康养城售楼部绿植花卉,并按指定位置摆放,并且提供定期维护服务。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0元/月(不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材料提交
1.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2.报价函(加盖公章),须独立密封。
3.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于2024年8月5日10:00前送达或邮寄至我司,逾期提交的材料认定无效。
4.材料提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217室;
5.比选人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7305984078;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及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2.报价应包含运输、搬运、售后服务等各项费用。
3.比选申请人需了解项目情况的,可在比选时间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潜在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对踏勘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