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康养城项目C9地块样板房精装修项目软装采购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生态康养城项目C9地块样板房精装修项目软装采购
2.比选人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康养城
4.交货时限: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二、比选服务内容
三明生态康养城项目C9地块样板房精装修项目软装采购、深化设计、运输、装卸、损耗、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330890元(110户型为197906元;90户型为132984元)。含设计、采购、运输、安装、差旅等其他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比选保证金凭证。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5年3月14日15: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50938652;
5.监督部门: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及U盘》(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将报价函及U盘密封一处,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及U盘》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13 %)不一致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结算,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4.若在服务期内,比选人需新增产品品类的,产品单价由比选人、中选人双方面议协商办理补充单价。
5.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应在比选时间截止前转入比选人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号:8055100000004809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6.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材料及报价函拷贝至U盘中,以便比选人于现场进行核对。若U盘无法正常打开,或拷贝的材料存在缺失,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的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以及附件3《报价函格式(分项报价)》材料,下载方式如下: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BgcbOrh6XD_YgbRb3SHog?pwd=my6r 提取码: my6r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