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城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主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三明市沙县虬江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23867㎡,总建筑面积34260.7㎡,项目总投资2879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城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
2.4 编制周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000元;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3星及以上。(若该证书有效期到期,新证未取得则延续原有资质)
3.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1 请于 2019 年 7 月 9 日至2019 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 9 时至 11 时,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其它相关资料配套销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mctjt.com/)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栋裙楼3层 地 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市住建局八楼)
邮 编: 365000 邮 编:365001
联 系 人:何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8650927002 电 话:18960522923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