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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新增生鲜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4:33:36    阅读:4274

一、比选项目和单位

比选项目: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新增生鲜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

比选单位: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内容

1.项目地点:三明沙县区金桥南路7号(市委党校新校区)

2.服务内容: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生鲜食材定点采购配送,主要内容包括:1)肉类冻品类;2)水产品类3)蔬菜瓜果类;4)干货调味品类5)粮油米面(含禽蛋)类等餐厅所必备的生鲜食材。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如有调整另行商议)。

4.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合格标准;

5.工作要求

1)提供丰富多样的生鲜食品,以确保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餐厅菜品的多样化;

2)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生鲜食品的卫生安全,确保新鲜、规格及数量准确,不短斤少两。若当日食材验收发现不新鲜、不合格,供应商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进行更换,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3)采购货品的交货时间以采购人指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供应商送货上门,若因送货不及时造成餐厅无法正常供餐,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供应商指定专人按照下达采购品种及数量进行对接,货品数量及价格需确认签字,如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种供货,应提前告知采购人进行协调解决;

5)采购范围主要涉及生鲜食品,受市场价格影响波动较大。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每月以大型超市或专业市场作为报价的基准价,按最终报价的下浮率计算单价。采购人每月推送不少于一次基准价,供应商按基准价下浮率报价,采购人有权通过任何方式进行报价核对(原则上不高于市场批发价),如有出现不合理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换替补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比选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三明三元区、沙县区经营面积(或仓储配送面积)4000平方米,注册资金≥3000万元。

5.投标人拟派出从业人员资格:送货及配货人员(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具有配送专用车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参加单位在本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3 2 28日至2023 37 至三明城发大厦1310室确认参选资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到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0);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4.比选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分行 

账号:181020100100437604

5.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对公(非现金)形式向比选单位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到账凭证必须注明三明沙县运营管理中心生鲜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放入比选文件内。若比选时发现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未按要求附上凭证,视为未提供比选保证金,其报价无效。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且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比选评办法

1.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评审分数:满分100分

3.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一名为项目供应商,按五大品类排名综合确定供货品类。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816点00分;

2.地点:三明市城发大厦13楼1306室

八、联系方式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0598-8288922谢先生